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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長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具有先天性的困難, 修憲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嚴重不足,檢察體系的性格定位、刑事訴訟程序從起訴的方法開始改變,需要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本身就令人痛心。立法院法律系統
民國黨論國會改革:應修立法院組織法-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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